员工因公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员工负主要责任,员工受伤算工伤吗?员工撞伤了别人,保险理赔款不够赔偿的话,多出的赔偿由员工自己负责还是公司负责?
您好,《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五)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或职工可向统筹地区的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此次事故认定属于工伤,公司需按国家和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员工的医疗费及相关工伤待遇,不能因商业保险而免除责任。如不属于工伤,按照商业保险规定进行赔偿,单位需承担员工住院费用(在没有缴纳社保情况下)及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1510元x80%=1208元)支付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工资。
2016-07-29 16: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