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公务员转正定级能否晋升副主任科员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已工作近十年的硕士研究生,于年前考上市级公务员(参公事业编),后被分配到某局一分局当基层公务员。现转正定级,分局人事说,因市局人事不同意定副主任科员,只能定科员,解释说是职数受限。《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明确: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分局年前还定了几个副主任科员,为什么今年市局就不定了,所以想问三个问题:一是硕士毕业生在转正定级时受不受副主任科员职数限制,占不占职数?二是如果占职数,那是不是有空缺时,硕士研究生可以优先晋升。三是虽然将硕士研究生定为科员,工资福利待遇上是否还能够享受副主任科员的待遇。公务员职务与级别,是我们公务员工资和待遇的确定依据,对于一部分勤恳老实,只知道履职的基层公务员来说,基本没有什么晋升空间,生活压力很大。目前我不知道我们市局还有多少个副主任科员的职位数,有多少个名额可以分配给分局。希望领导能够体贴一下我们,让硕士研究生按规定定为副主任科员,以提高工作热情。此外,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提到“从目前情况看,公务员提高待遇主要靠晋升职务,级别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更为突出,需要切实加以解决。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要求”,表明上面也在关注基层工作人员。因此,请领导慎重对待一下工作在基层的研究生,虽然不一定是人才,但能充实到公务员队伍总是好的,不要一开始就让人感觉到对于体制的无奈。
一、依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规定,任命副主任科员的前提是在非领导职务的职数限额内且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 原浙人奖〔1996〕105号文件有关“副主任科员可不占《浙江省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规定的比例限额”的规定,在2015年浙委办发〔2015〕44号文件中明确停止执行。 二、依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分为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办理任职手续这四个程序。 另外,按现行工资的有关政策,若你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考入公务员队伍的,不论是否有工作经历,转正定级后,可按副主任科员享受职务工资待遇。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