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来太原找工作,着急租房,在安居客上联系到山西博翔房地产商务有限公司长风桥东加盟店给介绍的平阳景苑13号楼2单元1202室出租屋,房间属于房东私自建造隔断墙出租。看房时没有仔细检查房屋实际面积。签订合同是博翔地产中介给的一份和房东的个人合同。房屋出租合同表明面积加上公摊面积为35平方米,口头表示房屋面积30平米,公摊面积5平米。按照合同收取35平米的房租15600元、暖气费630元,物业费300元、押金1300元、水电预交500元,共计19210元。然而经过我后来实际测量,房屋实际面积只有13平米,即使公摊面积再大也不可能超过22平米,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中介人员联系得知此事他们一直都知道,老板让他们这么做他们只是执行,这样的事情他们经常干。出租方明知此事一直再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此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然而中介和房东一直在推诿扯皮。请求政府为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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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11-07 11: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