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诉]<周仁东>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土地征占>

谁来为一手遮天、独断专行、非法强征土地房屋、剥夺控告人生存权力贪腐官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买单?状告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青田村书记孙德强、表弟陈欢勤、村长孙张华及其相关涉案人员拿着国家奉禄失信于民、监管缺失、违规操作、置控告人生死于不顾、公然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一未出示任何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二采用欺骗、误导等卑鄙手段强迫控告人与其签订极不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补偿“畸低”的霸王协议,打着建“农贸市场”的幌子,进行商品房开发出售,擅自非法征占控告人世代赖以生存之本、生命之源——基本农田,强取豪夺国家、集体、控告人之财产、从中牟取暴利、中饱私囊、据为己有、知错不纠、拒不作为、侵害控告人合法权益、顶风作案的行政违法事实!!!控告人:周仁东,男,汉族,1966年915日,住浙江省临海市大田街道办事处青田村2—30号,身份证号码:332621196609155978,电话:13116571644。被控告人:孙德强(村书记)及表弟陈欢勤和村长孙张华。请求事项:一、恳请贵部充分行使监督职能,责令相关部门在查清事实真伪的基础上,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改变土地性质,非法征占基本农田,从中牟取暴利的行政违法渎职责任及刑事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三、六条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之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并对其实行问责。二、恳请贵部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将被控告人非法征占的土地恢复原貌无条件返还予控告人,并赔偿由此而给控告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精神损失。事实与理由:大田街道与青田村规定是拆一间统一规划建二间,控告人家三间屋被拆理应享有六间却被安置二间。被控告人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控告人之疾苦,公然与国法抗衡,袒护、包庇、丛恿表弟陈欢勤及村长孙张华与大田办事处互相勾结(现在路边建有四间房),侵害了控告人的合法权益,非法将控告人付之千辛万苦投巨资建起的房屋成了他人的囊中之物。甚至对拆迁居民分为三、六、九等补偿。浙东家居城原先说是农贸批发市场,可现是商品房出售。
你于2016年3月26日写信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村主要干部违法行政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家里三间房屋拆除后村里只给安置二间现要求赔偿的的信访事项。经审查,关于反映村主要干部违法行政一事,田信(访)告〔2015〕9号《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已作了说明。关于房屋拆除安置一事,田信复[2012]第12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已作了答复。故对该信访事项我办将不再受理。特此告知。
临海市大田街道办事处 201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