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监区侵占衢江区云溪乡车塘村吴荣泉社员自留地

申诉人:姓名:吴荣泉、性别:男、出生年月:1956年8月、身份证号码:330821195608293812、民族:汉族、文化程度:初中、职业:务农、家庭住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车塘村488号,联系电话:18757011222(吴荣泉),15657022070(吴雪花)被申诉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请求事项:社员自留地被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监区非法侵占,要求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监区停止侵权拆除侵占社员自留地的围墙,并赔偿竹木损失。事实和理由:本人吴荣泉是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车塘村村民,有一块社员自留地(本人有《浙江省衢州市社员自留地使用证》证号:衢车字第1967号,见附件1。这块社员自留地本人已经耕作几十年)与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相邻。2016年底去社员自留地耕作,发现社员自留地被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围墙圈占(原来本人的社员自留地在监狱围墙的外面,监狱于去年年底新建了一条围墙将本人的社员自留地圈占,见附件2),为此我多次向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云溪乡乡政府、云溪乡派出所、车塘村村委会反映情况,以上几个部门相互推诿,不予解决。2017年三月底我去社员自留地耕作,发现社员自留地上种植的竹木被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塔山监区砍伐(见附件2),造成很大损失,于是拨打110热线报警,云溪乡派出所出警后不予立案,理由是他们对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没有管辖权。本人去找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反映情况,十里丰监狱不予解决。本人又去云溪乡信访办信访,信访办也解决不了,上述几个部门相互推诿,作为执法部门,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国法何在,民生何在。本人只能在网络信访,希望各级政府领导为本人解决问题,谢谢!此致浙江省信访局、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监狱管理局、衢州市信访局、衢州市农业局、衢州市林业局、衢州市司法局、衢州市国土局申诉人:吴荣泉申诉日期:2017年4月5日附件1:《浙江省衢州市社员自留地使用证。证号衢车字第1967号。》照片:浙江省衢州市社员自留地使用证.jpg。附件2:社员自留地被圈占、竹木被砍伐的照片(共有5张照片:1.原来围墙(本人的地在围墙外面).jpg;2.新建围墙(本人的地被侵占).jpg;3.新旧围墙位置对比.jpg; 4.竹木被破坏后的照片.jpg)。
吴荣泉,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局已将此情况转给省十里丰监狱核查处理,请你与省十里丰监狱土管办工作人员吴东升联系,联系电话:13625709500。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2017/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