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罗区法院,我被一朋友借了几万元钱,他是龙岩的一名公务员,是有单位有编制的,现在他欠钱不还,我能不能到法院起诉,申请将其的工资强制用于还债,现在他一个月有5000元收入,年底还有一万多的奖金,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是不是能按工资比例执行。如果他说自己工资要一家人生活怎么办,应该有个标准吧?一个月留多少给他,其他的能让其单位配合执行吗
根据您所陈述的事实,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如果法院判决您胜诉后,对方仍未履行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强制执行对方工资,但会依法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新罗区法院于 2014-6-9 17: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