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市石璜镇月亮山开采矿石的环保问题嵊州市石璜镇月亮山矿石所属个体,开采矿石采用的是化学品,对饮水和人体具有很大的危害,望中央环保领导明查。
匿名(先生):你于2017年9月4日,向嵊州市信访局领导信箱反映关于嵊州市石璜镇月亮山开采矿石环保问题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匿名),已于2017年9月5日转我局。我局于2017年9月1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嵊州市福源矿业有限公司三溪萤石矿位于石璜镇三溪村,该矿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省内萤石矿均由省厅发证),采矿许可证号:C3300002009036220006479,采矿权人:嵊州市福源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原为国有嵊州三溪萤石矿,始建于1973年,于2006年转让给嵊州市福源矿业有限公司。目前最新一期采矿权期限从2010月12月起到2023年10月止。该矿山相关法定义务已履行,采矿权属无争议,并缴清了应缴纳的矿产资源相关规费。二、核实情况通过现场核查,矿山具备环评报告表,并已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该矿山已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置了三级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沉淀,经沉淀后的水通过溪沟外排。不存在污水直排的问题。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嵊州市人民政府或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特此答复。 经办人:赵正远 联系电话:83187906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