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奖励疑问

尊敬的领导:
请问政府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是否本单位的人员都有份的?如果部分人员没有,那根据什么依据?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在职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按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在当年计税所得额的千分之二以内提取。但对具体如何发放则没有详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除财政拨款的单位外,均由单位自行发放。
2011-01-26 1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