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招标资金来源:其他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其它补充事宜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时间:2019年03月12日08:30至2019年03月26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日除外)地点:本次招标只接受网上报名,符合资格条件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3月12日08:30起至2019年3月26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将“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所有正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加盖鲜章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并通知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2日14:30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2日14:30六、其它补充事宜受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编:zb0109-201903-zcfw01112、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3、采购内容: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服务期:3年(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及要求。)4、采购预算:5万元(注:此报价为第一年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预算金额,否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食堂餐厅面积1048平米,食堂营业额平均每年约200万元,本次招标为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要求供应商报每年管理费(注: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10%,如第一年5万的话,第二年5.5万,第三年6.05万)5、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正。4、被授权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所购买社会保险正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招标文件的领取:本次招标只接受网上报名,符合资格条件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3月12日08:30起至2019年3月26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将“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所有正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加盖鲜章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并通知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联系人:苏悦电话:13260286730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