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升学入高中,15岁,班主任说班级上同名太多建议改名,但是去三苏大道服务大厅那里的办理人说我儿子岁数超过改过名字所以不能更改,但是我上网查询说可以更改,我想请问更改名字的相关条例是怎样的?到底像我儿子的这种情况能否更改名字?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原城区三所户籍在政务服务中心)申报并办理。姓名只能更改一次。反映人的儿子可以由父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原城区三所户籍在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但因其儿子已经有一次变更记录,只能变更姓名为其原曾用名。户籍登记项目有姓名及曾用名两栏,反映人儿子曾用名一栏所登记的名字是其《出生医学证明》所记载的名字,《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是很重要的证明材料,如果反映人再次重新更改姓名,公安常住人口系统会自动将现在所使用的名字登记为曾用名,而之前和《出生医学证明》所记载一致的名字将不能反映在当事人户籍信息内,户籍登记信息与《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信息不一致将会给当事人社会生活带来不便,因此反映人儿子在申请更改姓名只能变更姓名为其原曾用名。
201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