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证要求上交购房合同原件合理吗

吴先生来电反映:他去蕉城区土地局办理土地证时,执法人员要求他把购房合同的原件上交,复印件不可以,由于他手上只有一份的购房合同原件,(第一手房)如果上交,以后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就不好处理,吴先生认为办理土地证要求上交购房合同原件是不合理的,现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给予答复。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关于诉求件《办理土地证要求上交购房合同原件合理吗》的答复
吴先生:
您于2014年11月14日在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上提出的诉求《办理土地证要求上交购房合同原件合理吗》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办理。经了解,您所反映办理万达华城土地交易登记情况是由宁德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受理,建议向宁德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诉求具体回复。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
2014年11月24日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于 2014-11-24 11:24回复)
附件:11-23-08-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蕉城分局关于关于诉求件《办理土地证要求上交购房合同原件合理吗》的答复.doc上交合同原件是合理的。因为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原本就是用来办理房地产等相关手续使用的。如果您自己手中想留一份购房合同原件,那您可以去房产登记中心将您提交给房产登记中心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一份,由房产登记中心在复印件盖上与“原件相符”章,或者将您自己手中的购房合同原件自行复印一份,带上原件提交土地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核对即可。(宁德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4-11-26 10:5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