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岗亭的职责

陈先生来电反映:位于福安市坂中乡交警岗亭,岗亭的指责是以疏导交通秩序为主而不是以抓车为主,为什么每天岗亭里的民警只会抓车几乎没看到在那疏导交通秩序,现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给予答复。
陈先生:
您好!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给您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福安市坂中乡属于城乡结合部,也是工业园区,人口密集,交通复杂。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在坂中乡设立交通岗亭,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并采取“高峰疏导,平峰纠违”的勤务模式,即在上下班高峰或者拥堵时段进行疏导交通,非高峰时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也就是您所说的“抓车”)。
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消除交通隐患,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通畅,这是交通警察的职责所在,是市委、市政府对公安交警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的期望。我局交警大队将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同时欢迎对公安交警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也希望更多的交通参与者能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市民,共同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福安市公安局
2016年5月6日
(公安局于 2016-5-9 11: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