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内书香苑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海南医学院内书香苑费尽几番周折,总算是竣工了。
最开始,在海南医学院大部分教职工住房问题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书香苑却是作为商品房来开发的。征用地是不能拿来搞商品房的,后经政府干预,,书香苑就转售给校内职工,学校职工就被迫用高于单位集资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去购买书香苑。
在此,想咨询下住建局领导,这种做法是否合乎规定?在学校征用地上做职工住房不是应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去出售吗?房子的定价是否已经通过了职能部门的审批了?
还有,海南医学院内书香苑项目有没有经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有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
恳求住建局领导悉心答复,让我校被蒙在鼓里的广大教职工明白事情真伪。
好想有个家的人
尊敬的网友:
就来信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屋的性质及销售问题。该房屋如做为经济适用房出售,其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价格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办理房产证问题。该项目如经合法报建,在各项竣工验收后,可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建设单位名下,但如销售不合法,则无法办理过户至购房者名下。
三、经查,该项目未在我局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06-19 17: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