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个月都以“工作态度一般”、“工作计划没有做完”、“吃早餐吃得太迟”、“印资料有错别字”等理由扣罚一部分员工的工资,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考勤要求都找不到这些扣罚的条款,而且考勤要求8点上班,但是7点45就要员工集中开早会,迟到又扣工资。还有,公司不批准六个月的产假,如果休了6个月,回来就会被炒掉,请问公司这些做法合法吗?
您好,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关于产假,目前规定是顺产98天产假+80天奖励假,难产增加30天产假。女职工在产期用人单位是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您所在单位的行为已违反上述规定,请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申请仲裁。
2016-12-17 16: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