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规划局:
现有一南侧高层商住楼地块,该高层商住楼与北侧的多层村民单家独户住宅相隔了一条15米的市政道路,现请问南侧商住楼的日照间距后退核算是否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中5.21条的“ ①对于南侧地块,按自身高度应退间距的一半进行退让”,即南侧高层住宅的日照间距按旧区24+0.3(98.8-30)=44.64米的一半22.32米作为日照后退,高层住宅日照在15米市政道路中线开起算起退≥22.32米即可,谢谢!
商住楼总平面1.jpg
您好,项目北侧的多层村民单家独户住宅若为已建合法建筑,南侧地块建筑间距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中5.20条款规定,并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日照间距要求。
2016-03-30 11: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