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家名为“新长征艺术培训学校”的民办培训机构,被指在教学期间,存在虐待学生的现象,引发社会关注。据学生反映,在新长征生存的“要领”就是“听话地熬着”。在这里,受罚学生被要求在烈日下跑数小时,为了防止有学生逃跑,新长征规定“一人出逃全体受罚”,逼迫同学间互相监督,互相举报,逃跑者被抓回曾被示众灌水。回正规校园后,已经接受不了正常学校里的教育。“新长征无法治好一个人,只能用压抑吓唬一个人。”学生说。
这哪里是对未成年人心理行为的矫正,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虐待。遗憾的是,偏偏有些家长觉得可以接受,有家长对记者表示,送孩子过去时,就对学校体罚学生这方面“有心理准备”。更遗憾的是,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江夏区教育部门定期到该校巡查,未发现体罚打骂学生现象,办学三年期间,也未收到家长和学生的投诉。
矫正学生,须先矫正家长和培训学校。
未成年人的特点在于,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与定型,逆反心理和叛逆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必然阶段。这并非给熊孩子“找理由”。强调“惩罚”,尤其是把这些孩子聚在一起用“看守”的形式进行惩罚,不可避免的效果就是会让这些未成年人背上极重的心理负担,背上大量负面情绪,对社会、对他人产生严重的对立乃至憎恶的心态,而这些心态情绪还会交叉感染。一旦他们回到学校,不是厌学逃学,就是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培训学校反而成了帮凶。
就家长而言,必须矫正自己的错误观念。在一些家长眼里,所谓的“管教”,就是简单粗暴,家长自己没空跟这些“问题孩子”耗着,就委托给他人,认为打一顿就能让孩子乖乖听话。某民办矫正学校的投资人就曾透露,家长实际上是默许体罚孩子的,甚至还有一位家长跟他说:老师,你可以打得狠一点。他们甚至没思考过“棍棒教育”以外的矫正“问题孩子”的办法。但事实一再证明,这种不可承受之重的“爱”,最终害了孩子。
对培训学校而言,关键是监管部门要责无旁贷的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来。
据了解,锦绣山庄已于2017年12月解除了与该培训机构的租赁办学合同,该校已停止招生,学生全部离校。听起来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从前的味道,之前,几家涉嫌虐待学生的培训学校都是这样的结局。于是,所谓调查,也就往往沦为形式。如果只有事后处理,没有事前监管,悲剧仍会一再重演。对于那些躲藏在偏僻角落里的非法教学机构,政府相关部门是否能尽早发现、尽早查处?所谓的定期巡查,并非就是合格的事前预防,道理人们都懂的。国家卫生城市检查都暗访为主,培训机构的监管为什么就做不到呢?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每年要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办学资格复核,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听取学员、家长的意见反馈,这些监督管理工作究竟有没有落实到位?还是只走走过场?
就政府公共服务而言,矫正学生心理,如果政府做不好,就要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来实现,而不是完全交给市场。毕竟,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国际教育界有一个共识,即对未成年罪犯不应该使用“监禁式”矫正,而是应该采用“非监禁式”的矫正,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社区矫正”。比如让“问题孩子”们做社会服务项目,做些家庭活动项目,对他们进行保护观察,专人对他们进行特别指导,或者进行远程学习等等。这些工作至少需要政府部门去指导协调,去创新探索。
我们有义务有责任给“坏孩子”们更多的耐心,让观念真正转变,让监管真正落地,让服务真正贴心,还孩子们一片安全明媚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