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往事业单位方向发展,但奈何理想工作地方还未有公开招聘我的专业,现想就事业单位调动问题向贵局咨询,具体如下:请问现在市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没有相关的人事调动政策?如果有,那请问是单位公开选调还是可以个人与单位进行商调?再者,市直事业单位与区直、镇街事业单位,甚至是与广东省内其他地市事业单位能否进行互相调动?另外,如果已确定可以调动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盼复,谢谢!
您好,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39号)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和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的人员可调动。不支持与省内其他地市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流程办理调动手续。
2015-01-21 14: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