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蓝湾香郡开发商交房给业主后未付清已用水电费用,我是中骏业主,2016年5月份完成收楼,收楼后,不断收到水电费催收提醒短信,我家房子一直都没装修,空置着,已产生的水电费是开发商使用的,应该是由开发商来支付。恳请相关部门跟进处理!以免影响我个人的生活跟征信记录。谢谢!
你好:
你反映的“中骏南湾香郡”开发商交房给业主后未付清已用水电费用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局派员前往龙岩中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查了解,该公司表示:该费用为交房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应由开发企业负责缴纳,开发企业已缴清该户的水电费7.2元。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对后续住户进行排查处置,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6-12-2 11: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