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城管执法人员乱贴罚单,还搞区别对待。

2017年9月3日,周日非工作日时间,早上10点不到,路南街道的城管执法人员就来路桥南官金源小区,将停在小区商铺位置的车辆逐一贴了罚单,但是他们在罚单上面写着的地址却是东迎宾大道。试问,商铺门口的地基完全是未知名的路段,而且这条路段根本就不是东迎宾大道主干,城管何来这个权力来贴罚单吗?东迎宾大道到底是哪一条路,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些城管人员一下车就开始马不停蹄的贴罚单,连个基本的警告都没有,让小区的物业保安试图沟通业主的时间都不给。分明就是为了让我们业主交罚款而乱贴罚单。更可气的是,路桥路南街道的城管人员还区别对待,同样乱停车的小区卖楼销售人员的车辆,竟然都没有被贴罚单,我事后去了解,才知道城管人员贴之前,偷偷摸摸的跟售楼处的人员提前咨询了,哪些车辆是他们工作人员的,是售楼工作人员的车子,就不给他们贴罚单。同样是在小区的商铺门口乱停车,但为什么售楼处工作人员的车子就没被贴罚单,我们买房居住在这个小区的业主,就全部被贴个遍,而且还专门挑选一个周末非工作日,业主买房停在小区自家商铺门口都要被贴罚单,未免太不合情合理,并且这只是一条未知名的道路。试问路桥路南街道的城管人员有什么权力来乱开我们的罚单,我们这些业主强烈要求撤销这样不合理的罚单。不要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就可以胡乱收费。
你于9月4日向高兴夫副省长反映“要求解决路南街道南官金源小区贴单”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9月5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我中队接到投诉后,立即向当日出勤执法人员询问当日实际情况。经查实,你反映的情况与事实稍有出入。当日你的车辆确实停在南官金源小区外人行道上,故对其违停行为进行了贴单处理。你反映说该处不是迎宾大道主干,根据我中队实地调查,该处人行道位于南官金源商铺门外,门牌显示为东迎宾大道,故罚单填写东迎宾大道并无错误,其次,你反映周日并非工作日,认为我中队周日贴单不合情理,而法律中并无周末可以违章停车的特殊情形,故我中队周末查处违章停车并无错误。其三,你反映我中队执法过程中存在区别对待情况,经我中队查实,并不存在此情况。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与你进行了耐心的电话沟通,并将当时实际情况告知你。今后我中队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路桥区人民政府或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特此答复。经办单位:路南中队 联系电话:82435326 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2017/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