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7:40分左右,在站北路与计星路交界的红绿灯处,车牌号为粤KXK5*6的银色小车车主等红灯时主动开过红灯线,让车后的救护车通过,我个人觉得应表扬该车主。当时我在对面车道目睹整件事的经过,可惜本人的行车记录仪忘记开了,但当时等红灯的车有很多,应该有很多人的车的记录仪有记录的,希望该车主不会因此收到罚单。
肯定不会有罚单的,救护车本身就自带行车记录仪
主动让位,是应该的,不让,就等着受处罚的
三张拍照才可以罚款,前后轮过线,对面线
给生命让出通道,值得表扬。
茂名交警,你懂的,无价讲,扣6分罚款200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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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可致电110解释情况。
这个难说,上次深圳的也是这样,车主跑了一个多月也没能消开罚单,还是媒体报道了,才取消。
要自己去交警自证清白吗?
即使拍到过线,也可以申请复核的吧?
你试试看会不会罚?你说的那个是冲红灯的执法,只要你超过停止线就按照违反道路标线规定来罚
楼主还不如直接公布车牌号,,这里有车管所和交警的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