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福洋村集体池塘,是一代福洋人血汗换来的,是村民的共有财产。村委会多次要卖出,村民不同意。今年却以村民代表签字的形式来卖池塘,所谓的代表,即每个队指定一个人来签字同意,其实这个代表也不是民意所选,更何况没征求过村民同意。我们不知道池塘要卖给谁,村委就告知每个大队分得350万,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池塘将近300亩的面积,每年标封租金就达几十万元,今年更高达80万,我们不想就此贱卖,福洋村历届的集体土地都是这样被卖出的。请有关部门彻查。
一、该宗土地属市政府土地收储。该诉求中反映的福洋村集体池塘,位于城南镇洋贵塘内。洋贵塘土地属城南镇福洋、贵岐两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378.488亩,其中:福洋村224.188亩。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有关精神文件,2013年1月由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洋贵塘进行收储。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费9万元/亩,青苗补偿标准3000元/亩,同时被征土地给予预留被征耕地总面积10%的新村建设用地及10%的预留地指标。由于2个10%预留地37.36亩预留在该宗地内,实征土地186.828亩,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共计1737.5004万元,其中:征地补偿安置费1681.452万元,青苗补偿费56.0484万元。征地补偿费于2014年5月9日由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汇入福洋村村委会账户。
二、该宗土地征用通过福洋村民代表会议。在福洋村洋贵塘征地过程中,为加强征地的宣传动员工作,福洋村委会就洋贵塘土地收储问题分别组织召开村两委成员及村民小组长会议和福洋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讨论,之后各村民小组也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宣传讨论。福洋村共有4个村民小组,实有村民代表33名,本次征地经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征用该宗地。
(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于 2015-1-23 18: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