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停车被贴罚单,说了马上开走还是被城管贴罚单

上虞西横河小区恒利路边都停满了车,我是考虑停路边上会防碍交通,临时在人行道上面停了一下,天要下雨了去了趟楼上关了下窗匆匆下来,下来正好城管在贴罚单,我说我就临时停了一下了要开走了,能不能给我拿掉,城管就是不肯,难道罚款才是你们真正的目的?同样是路边或者人行道,有些地方停了不会罚有些地方想罚就罚,要么都明确标识一下,禁止的标禁止,罚的明明确确。这老小区没有停车位,车子那么多,解决我们的停车位才真正解决问题。
同志,您好!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属于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对于您反映的增设车位问题,由建设局市政部门牵头,并且已经在开展漆划车位,合理增加车位。
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