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堂资讯 ▏"2016湖南省艺术品经营诚信单位"授牌表彰


▲会议现场
2016年9月20日,省文化厅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6艺术品经营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通知提出,评选活动根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和《文化部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协会助评、社会监督的原则组织评选工作。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引导艺术品经营单位坚持经济效应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增强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省艺术品行业健康发展,推动艺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会议现场
通知明确了参评范围和条件,参评范围为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包括收购、销售、租赁、经纪、出口经营、鉴定、评估、商业性艺术品展览、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及服务)的单位。参评条件有6项,一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和规范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有3年以上经营经验,经营业绩良好,工商注册和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手续齐全;无违反《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行为;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二是依法经营,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开承诺不销售、不经纪、不展览假冒他人名义的艺术品,自觉抵制行业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助有关部门联合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三是恪守诚信,认同并积极履行艺术品行业协会自律公约,自觉抵制行业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四是积极配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综合执法机构和行业协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五是经营期间没有消费者投诉或者法律纠纷记录;六是已经获得“中国诚信画廊单位”的单位无需参评,自动获得“湖南艺术品经营诚信单位”;对已经获得“湖南诚信画廊单位”的企业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者继续授予“湖南艺术品经营诚信单位”的称号,复核不合格者予以取消所有称号;“湖南艺术品经营诚信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
▲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禹新荣,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凌之与获表彰的单位合影留念
据省厅市场处处长夏日光介绍,将“湖南诚信画廊”改成“湖南艺术品经营诚信单位”的评选,是要推出和树立不同艺术门类经营单位的典型,以保证其广泛性和代表性。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诚信经营机制,在全省艺术品行业中形成将诚信,重操守的良好风气。省厅将对“湖南艺术品经营诚信单位”实施备案登记并监督管理,每两年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复查发现有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其称号。此次评选活动从开展以来,全省有40余家艺术品经营单位申报,经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参评单位进行基本条件及诚信经营等方面的审查,并组织实地考察复核等,12月5日再次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出16家艺术品经营单位入围,经过公示后,省文化厅于2017年4月7日对该16家单位予以授牌“2016年湖南艺术品经营诚信单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资鼓励。同时积极扶植、建构平台交流推荐,促进其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授 牌
荣获“2016湖南省艺术品经营诚信单位”
长沙典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沙世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湖南天河艺术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和逸堂艺术画廊、湖南前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前行美术馆)、长沙快乐艺汇文化有限公司、株洲醴陵市瓷艺堂有限责任公司、株洲醴陵市红瓷典瓷业有限公司、张家界荷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荷堂艺术馆)、张家界旅典文化经营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军声砂石画研究院、湖南月意生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湘潭)、通道侗族自治县呀啰耶侗锦织艺发展有限公司(怀化)、娄底市娄星区麓山美术馆、娄底双峰县文正书画院艺术有限公司责任公司、衡阳报业书画院。
部分图文整理自湖南省画廊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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