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接听件】我11月8日中午11点左右到商会大厦去办事情,但是云鸿大厦的警务站里的协警就过来直接把我的电瓶钥匙拔走了,也不给我出示证件,这不是暴力执法吗?而且其他人罚款了20元,可是我被罚了50元,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交警大队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2017年11月8日上午,城关中队民警带领五名协警在浙北警务站门口路段开展纠违。上午10时40分许,你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经过警务站,执勤人员随即上前示意你停车,你靠边停车后,执勤人员告知你逆向行驶违反了交通法规,要进行处罚。你解释要去商会大厦办事。执勤人员告知:骑电动车不能逆向行驶,本次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解释完后执勤人员将该电动车的钥匙拔下,将你带至岗亭由民警处罚。你进入岗亭后要求打12345投诉,民警表示可以使用正当途径反映。你拨完12345后,民警向你告知了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规处罚50元,并告知了进行合理复议、诉讼的途径。你提出为何别人处罚20的异议,民警解释,由于有些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或者是违法载人的,按照相关法规是处罚20元的,你是逆向行驶,相关法规规定是罚款50元的。你要求民警出具处罚文件,民警拿出一张处罚凭证详细地告知你违反了什么相关法律,由什么单位进行处罚,处罚凭证合法,整个处罚流程合规。你还是对处罚很有意见,与民警争辩,民警针对你的违法事实和处罚进行了解释,并对你言语上对警务人员的不尊重提出了批评。后你接受处罚,离开了警务站。经观看视频(执法记录仪),没有发现民警、协辅警在执法过程中有态度不好的现象。上述情况已通过电话联系向你进行了解释。
安吉县公安局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