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这么嚣张,猪屎到处可见,死猪随意丢弃。真的无人管了吗?? 现在的生活用水已经被检查出被猪屎污染,有凭有证,上告真的无门吗????? 还有法律法规吗???? 有为民请命的父母官吗???? 东安县井头圩镇白鹤村十一、十二组的村民还要在臭气熏天的空气中生活多久。
你好!你在问政永州上所发表的帖文《养猪场,猪屎臭熏天》已收悉,井头圩镇白鹤村东安县东盛养猪场在饲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粪便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地下水质受到污染一事,我局己受理,按照《环境保护法》、环保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和省环保厅《环境举报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依法对该养猪场进行了查处。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养猪场建于2005年3月,于2005年12月投入使用开始养殖,法人代表黄安金,位于东安县井头圩镇白鹤村七里坪,猪舍8栋,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共投入资金600万元人民币,现主要以饲养母猪繁育猪仔,目前存栏母猪400头左右,猪舍修建了两个沼气池共200立方米,沉淀池两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粪便直排土坑约800立方米。由于该养猪场雨污分流不彻底,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我局已于2016年对该养猪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二、调查处理情况
接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6月30日对东安县东盛养猪场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调查和处理,做了现场勘察笔录、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并对该养猪场法人代表黄安金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2017〕062号,责令其对土坑内污水和污泥进行安全妥善处理,按环保要求建好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2017年7月4日,我局接到永州市环保局环境信访件交办函(永环交函〔2017〕66号)后,于7月11日对该养猪场进行了后督察,发现该养猪场猪舍雨污分流工作已完成,土坑污水已处理完毕,正在对污泥进行处理当中,其负责人承诺在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养猪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的全部工作,确保达标排放。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养猪场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三、救济渠道告知
如认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你可以自知道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我局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东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