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疾控不履行工作职责

您好: 2009年,卫生部和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当地爱卫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爱卫会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而兴庆区疾控中心以工作人员少等理由多年来拒不承担该项工作,该项工作现由银川市疾控中心代为完成,是六个县区中唯一一个只参加培训而不干工作的疾控中心,进而影响全市病媒生物工作的开展,现恳请各级领导能协调解决,期盼回复!
根据银机编发[2004]36号文件《银川市、辖区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事业编制为20名,主要承担的工作职责:1、在兴庆区卫生局和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承担辖区内(除市疾控中心负责以外)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卫生的日常卫生监测、检验工作,对辖区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学生常见病、食源性疾病进行监测、预防和防治控制工作;2、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灾防病及疫情的调查处理;3、实施辖区城乡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4、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以及辖区内(除市疾控中心负责以外)的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兴庆区属中小学学生体检工作;5、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6、负责培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和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应用性科研和其他相关工作。 根据以上工作职责及人员编制情况,兴庆区疾控中心至今未收到上级部门关于调整工作职责的文件,对于疾控中心参加病媒生物监测培训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派人参加,所以疾控中心2006年成立以来未开展此项工作。
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04-06 14: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