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浙江诸暨的,政务网咨询了诸暨当地卫计委一直没有回复,故来问省里!我是独生子女,之前看到政策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父母可以享受每月80元补助。但是我父亲到街道去询问,街道说我母亲是早婚,无法领取补助。我想请问,早婚就不是独生子女了吗?两者有何关联?再者如果是早婚不合法,为何办理了结婚证?请卫计局给予详细解释,谢谢!
你于2017年4月25日向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反映的信访事项(编号:WX20170067585 ),经浣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一、调查核实情况:你反映的盛兆坞一村阮楚华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一事,诸暨市卫计局工作人员作了具体的调查,2015年阮楚华预报时政策规定早婚早育不属奖励扶助享受对象,2016年奖励扶助政策作了调整,早婚早育列入了享受范围, 因此,阮楚华从2016年起应属享受对象。二、办理依据及反馈情况。诸暨市卫计局工作人员电话与反映人联系,告知阮楚华从2016年开始属享受对象,2016年、2017年的奖励扶助费由浣东街道办事处负责支付。感谢你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反映人表示满意。经办人:朱伟国联系电话: 13606858086
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