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2 市民反映:缙云县五云街道丹阳村第五生产队,占用白云山脚下的两亩左右农田建锯板厂,占用农田都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望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处理。
陈建文先生您好:您所反映五云街道丹阳村第五生产队,占用白云山脚下的两亩左右农田建锯板厂,占用农田都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问题,经五云街道国土部门调查核实,该户的厂房属于违章建筑,但未占用农田,接下来,街道执法部门将按三改一拆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五云街道办事处,2017年10月16日,经办人:朱国芬 张俊,联系电话:0578-3140203。
缙云县五云街道办事处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