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材料要求


2018年浙江省建筑市政水利公路机电园林等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可破格申报: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
(三)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姑苏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五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县(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工程项目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两项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产品、项目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一定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完成一项技术或工艺革新,提高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7.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县(局)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9.解决设计、生产、施工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10.参加过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或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11.负责完成一项生产工艺、流程的改革,对企业生产技术革新起到推动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四)论文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
2.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经专家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