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对诉求编号LY16112900030处理不满,她丈夫叫蓝永安,被打轻微骨折,花了5000多,小叔子眼睛被打到视力低下,花了2万多元,当时在城关派出所报的案,派出所回复称打人者在外地包工程,没空回来,在5月份的时候就有去上杭县公安局信访部门反映过,到现在还没有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处理,谢谢
黄女士:您好。
你的网上诉件收悉。现就你网上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处罚。受害人报案后,案件管辖地公安机关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进行伤情鉴定,鉴定为轻微伤的公安机关依法对殴打他人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受害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可以向案件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杭县公安局于 2016-12-4 12: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