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三号苑规划路问题

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博巷路3号的阳光三号苑小区,业主购房时,开发商说因为政府有条规划路占用了楼盘的面积,让业主都签订一份公证对于不追究开发商楼盘增容的责任,请问情况是否属实?政府规划的路什么时候动工建设?

海南壮兴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位于坡巷路北侧,东临20米规划路。土地面积为13200.13㎡,未修建的20米规划路将该地块分割为东西两块,其中东侧地块用地面积627.18㎡,西侧地块用地面积为9519.26㎡,规划道路占用的土地面积为3053.69㎡。2014年4月申报的“明光3号苑”项目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年8月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道路占用3053.69㎡土地进行容积率补偿,以便在“明光3号苑”项目的3#、4#楼及裙房进行加扩建。目前我局正在按程序推进。涉及20米规划道路修建问题,建议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市规划局-单位领导—刘涌涛】 2014-11-12 1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