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网站都在转载一条消息,“明年1月1日起遇紧急任务救护车不让行扣3分”,消息中指出此说法是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所获悉的,然而记者从南昌市交管局法制案审大队了解到,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未明确指出对车辆遇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规定让行扣3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而新规中虽然没有提出对遇紧急任务救护车不让行扣3分的规定,但新规却指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属于违法行为,一次性记3分。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南昌交管部门也在等公安部对新规的相关解析材料,确认遇紧急任务救护车不让行属于“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性记3分。”就可从明年起对遇紧急任务救护车不让行开罚,扣3分。
除“明年1月1日起遇紧急任务救护车不让行扣3分”还在进一步拟定中外,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还明确指出“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除此,遮挡号牌扣12分也在规定中明确提出。所以从下月起也就是2013年1月1日开始,车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车辆遮挡号牌分别处以扣6分和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