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新史记•贾敬龙列传


余传之,慨民生之艰而权者之淫也,不惟笔者文辞超然,当推其心怀天下公平公正之理也,斯也哀哉,民主之吁于盛世也。
新史记·贾敬龙列传
新史记•贾敬龙列传
文/沈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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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君敬龙者,冀州人也,新朝三十八年(1986)生。贾氏世世为啬夫,未尝闻其先世之有贵者。
己丑(2009)中,会石门地产业兴,村吏何建华与贾氏争地,欲徙贾氏宅。嫌其偿过廉,贾氏不肯。何建华曰:“何家乃大姓,石门乃我掌中物,况北高营村乎?!倘不听,汝之朽屋,吾可齑粉之!勿谓言之不预也!!”愤而去。父贾同庆,惧何之淫威,竟许之。
既知父阴与何建华盟,敬龙不悦。
会有为敬龙作冰者,女吕氏,相见甚契。敬龙喜,乃益劬劳。陋屋三楹,虽无足观者,然敬龙待暇时日涂饰之,冀作婚巢焉。
癸巳(2013)暮春,婚期日近。西历五月七日卯时,忽有爪牙十数人,偕掘机,隆声而来,何建华之喽啰也。不与语,径撞屋之西垣,西垣瞬塌然。敬龙寝方酣,闻巨响,急跃起,奔楼上,之露台,微窥,乃知恶徒来犯矣。敬龙惊,手摇红帜,且大呼,期村民之垂意也,寻控其手机,遽然报警。衙警来,竟执敬龙而去。贾宅乃夷,作平地。
宅既夷,敬龙诘何建华,何避之。敬龙益诘之甚急,何大言曰:“我取汝头颅,亦甚易,易如反掌耳!若更缠绕,小子欲不活耶?汝徐图之!”未婚妻之父吕氏,见贾家势薄,嫁女恐罹祸,遂毁约。
敬龙人屋两空,魂魄俱失。泣下数行,乃申冤于道台,如是者屡。奈何道台皆同党,终不果。
乙未(2015)新年伊始,正月初一日,北高营村迎新观社戏,村吏何建华,沐猴而冠,登台致辞焉。敬龙亦杂在人中,佯观礼也。俟何建华致辞毕,敬龙前行,出橐中钉枪,直击何首,何创二钉,踣而毙焉。
顷之衙警来,执敬龙。乙未(2015)冬,石门中院鞫贾案,敬龙坐诛。丙申(2016)春,石门高院覆案,裁其罪,亦断“当诛”,呈大理寺。大理寺卿周强曰:“宜杀之,秋后问斩可也。贾生倘不杀,则天下大乱矣。”
初,有司纳敬龙案于密室中,世人鲜有知者。赖学者张耀杰之奔告,公众始渐悉之,比至大理寺案书来,国人始皆知贾案之颠末。一时也,物议汹汹,舆论鼎沸。讼师斯伟江,学者贺卫方,法界泰斗张思之等,或放议,或上书,皆言贾案有疑,其或有罪,然罪不至诛也。
己亥月辛丑日(11月15日),敬龙终伏诛。
东吴野人沈阿瑟曰:吾视贾敬龙,状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皆惜其死,何也?恶吏何建华者,其结党营私,设财役贫,豪暴侵凌孤弱,民敢怒而不敢言,何,民贼也,新朝之毒瘤也。敬龙护己之私产,为民除一大害,何罪之有哉?!敬龙,侠士也。大理寺知错而不敢反正之,谬亦大矣!如此以往,则以武犯禁者日盛,或将刀客辈出,暴戾遍地,则非社稷之福也。噫嘻!
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于浙江海宁微信公众平台号arthurshen2

人才,真正的人才,民间不乏好人才;

新朝斯地产业,令喋血于残垣断壁者,非始于此贾氏也。先有川督李氏镇蜀,则有唐氏女执旗自焚于陋室之顶,一时天地失色,国人大愕,此乃恶吏绝人生计之先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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