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首例轻微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堵塞的处罚单


2017年10月2日9时25分许,一沿北京路由南向西左转弯的小型越野车行至海曲路与北京路路口,与同向左转弯的一小型轿车发生刮蹭。
122指挥中心接警后,电话提示引导当事人自行拍照固定证据后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选择快处快赔,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否则交警到现场将会对双方进行处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值勤民警多次提醒警示后仍长时间将车停在路口,导致该路口发生交通堵塞。
接到指令后,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在指导当事人用交管“12123”APP完成快处同时,依法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图文无关)
这是我市交警部门“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有道理,堵塞多少人,浪费大家的时间,200元不多,大家的时间价值2万元也不够!
今天在山东路遇见一个两车刮擦事故,等到前车移至宽敞地方,想要停车协商时,后车加大油门轰轰地跑了!另一辆车又跟着去追,轮胎磨的地面的沙子沙沙响!跑了的这车是不是会算肇事逃逸?
各别城市也在实行
少挖路吧 挖路天天堵 天天重复挖
下车后先拍照再挪车,对方跑了就打122,谁跑谁全责,除非他是套牌不然早晚抓回来

如果不是套牌,跑了的话,年审他就哭了……
要是套牌车,他跑了,你就哭了。
各城市都开始实行了
这事大发的让他跑,记下车牌号报警就可以了,说对方肇事逃逸。警察会通知对方去处理,肇事逃逸全责,不处理他审车审不过去。

曾遇到过追尾者一肚子情理,不依不饶,坚持“保护现场”,抱怨前车突然刹车,把道路堵的水泄不通,交警车又进不去,交警只好步行但也很费事,可把叔叔气坏了,侃侃的把那追尾者狠狠地训斥了一顿,要给他吊销驾照,让他重新学习。
交警有没有考虑到用非智能手机的驾驶员同志??日照交警新规定,上传APP快处,是不是要求日照市民有驾驶证的必须用智能手机?法无明文规定不犯法,这种规定到了非常严谨的法院诉讼程序,有多大胜算?
标准的肇事逃逸,就是担心如果是套牌车,不追报警也没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