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指的是因为触犯了法律,自行前往司法或公安机关报告相关案情并且听候处理。一般来说,如果选择了自首,当事人都会比较配合执法机关主动交代案情,争取从轻处理。但是,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贵州人郭某的“自首”却有些特别。
这天下午,阿郭来到桐乡市交警大队自首,他说自己在一个半月前开摩托车撞到了人。民警问他,撞了人之后为什么逃逸,为什么要把证据藏起来?
阿郭这么回答:就是她(妈妈)生病了,我想不开就把车子扔到河里去了。(你妈妈病得很严重,跟你把摩托车扔到河里去有关系吗?)打电话过来我急疯了,找个地方方便就把车子扔了。
听起来这个回答是不是很奇怪?我们先来看看,这是一起怎么样的事故。大年三十晚上6点40左右,桐乡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说屠甸镇红星村南蒋桥北边的一条村道上,一位老人被车撞了,伤得不轻,不过现场没看到肇事者,接到报警后民警马上赶了过去。
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应该是一辆二轮的摩托车。不过,因为事发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者,被撞的老人,又因为伤得比较重,一下子没办法提供准确的信息,要快速破案,好像有点困难。元宵节之后,案子出现了转机。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贵州人阿郭很快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巧合的是,这个人名下正好有一辆红色的中豪牌摩托车。
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阿郭一家离开桐乡坐得是高铁,当时是他的表弟小唐,和一个姓孙的老乡,开车送他们去的。这家人离开之后,阿郭名下的那辆摩托车也不见了。他的摩托车到底去哪了?办案民警又找到了他的表弟小唐了解情况。
桐乡市交警大队民警 魏林吉:唐某向我们供述了事发后,郭某跟唐某提起过他于年三十晚上,驾驶摩托车在红星村南蒋桥附近 和一个行人发生了碰撞然后逃逸的事情。他们年初二晚上11点多,由嫌疑人郭某牵头,把车开到了红星村附近的一座桥上,他们三人(郭某、唐某、孙某)一起将摩托车推到了河内。
通过多番联系,一个半月之后,已经逃回贵州老家的阿郭终于在肇事一个半月后,回到桐乡自首。 经过教育,阿郭承认了自己过失撞人之后逃逸的事实。经过鉴定,被撞老人被认定为重伤二级,阿郭因为交通肇事罪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的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来源:今朝多看点)
他中风了吧!
这下毁了,要赔不少钱了
干嘛要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