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放假问题

请问每年的三八妇女节有强制性规定要放假吗?如果有强制性,不放假要怎么处理?
您好!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有关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休。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如您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请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2014-03-21 10: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