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晚22时许,瑞昌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队员朱诚、蔡翔翔在二中北门护校执勤时,在马路护栏处拾得一个红色女士手提包,包内有现金7000余元。
正值元旦佳节,丢失钱包的失主现在肯定万分着急,在周围寻找失主无果后,朱诚、蔡翔翔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向大队领导报告,并将手提包送至大队财物保管室内。第二天一大早,大队领导通过包内的一张缴费凭证联系到失主林某,核对完钱财物品之后亲自将手提包送回失主手中。
收到失而复得的财物,林某感激万分,由于不知道手提包是何时丢的,便没有抱任何希望能找回来,当我们的民警给她打电话说明情况后,林某是又惊又喜,当场要求酬谢我们,但是都被一一婉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