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30日晚上十一点多,聂女士在梅城东山大道旁遇到一名驾驶汽车的男子刘某和其搭讪。在简单的交谈几句后,刘某便邀请聂女士一起去平远县泡温泉。然而,让聂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一去,差点让她回不来了,这话怎么说呢?
受害者聂女士称,5月1日凌晨4时许,她与刘某泡完温泉返回梅城的途中,刘某把车开进了偏僻的乡间小路,并要求聂女士将700元报酬归还给他。聂女士不同意,刘某便将她拉出车外,实施了殴打。随后,刘某将聂女士身上装有身份证、手机和1000多元现金的挎包抢走,驾车逃离现场。
此外,5月20日晚上,**还接到了另一位女性刘女士的报案,称同样是这个男子刘某,谎称载她到梅县区南口镇的家中闲聊,却在南口镇瑶上村一条偏僻的乡间路段对她进行殴打,并抢走了刘某装有手机和现金170多元的挎包。
5月22日下午三点多,在掌握刘某的行踪后,**趁其把汽车开到梅县区新县城一汽修场维修的时机,将其抓获归案。随后,涉嫌抢劫罪的刘某被公诉机关告上了法庭。近日,梅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到一个月,刘某作案2起,抢得手机、现金若干。据刘某交代,他平时在梅城的工地做工,一个月也有四、五千元的收入,日常生活不成问题,但为何还要做出抢劫的行径呢?据刘某交代,他之所以对聂女士大打出手,是想要回给她的部分嫖资。没想到聂女士不仅不归还,还不停的和他吵闹,所以他才对聂女士进行了殴打。而说起为什么抢劫时,刘某称是因为自己和妻子闹离婚,心情不好。
这个借口,真是荒唐!
此案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来源:民生820
这女的是出来卖的吧,随随便便上一个陌生男人的车,还跟他一起泡温泉,还收了人家700块
我也觉得甚是奇葩
很久以前民生820就报道过了。
随便上陌生人的车女人也没有好货
我就想看看女的照片,不想说其他的。
相当经典的人物,大家懂的
我就想看看女的照片,不想说其他的。
东山大道的你说是不是出来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