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济宁汶上县居民,2014年7月28日我与济宁腾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骐)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2014年8月5日办理房屋分期贷款手续完毕,2014年8月15日银行放款,至此,我的全部购房款已支付完毕,但腾骐至今不给我开具购房发票,且与其多次沟通,其均无故拖延,特此举报其偷税漏税行为,请贵局处理,感谢。
汶上县[2017-09-25 08:37:53]
你好网友,你所反映的问题由县国税局答复如下:关于济宁腾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偷税漏税的问题,营改增前,通过到房管局核查“备案合同”,该企业对未缴税款进行了补缴,经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关于济宁腾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时给购房者开具正规发票的问题。该企业称因房管局“实测面积”至今未出结果,与售房时的预估面积有偏差,导致暂时未开具正规发票。县国税局已当面督促该企业尽快给购房者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