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世纪风景物管乱收费

眉山众多的商品房小区物管都没有对业主收取自行车、电瓶车等费用。本来房价里面是包含了公摊的费用的,现在的阳光世纪风景小区物管凭什么收取业主的费用,现在在装修期间,业主骑车进去都要收费1元每天,究竟收费依据在哪里?我们把车经过我们出了钱的公摊的道路,把车停在我们除了钱的公摊懂的地方,凭什么收费,好比我们把车停在我们自己家里都要收费一样!我们投诉它们!!!!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精神: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已具备竞争条件,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予以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第五十七条规定:“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时,可以向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我委于2015年4月23日据了解,您所反映的业主骑车进去要收费1元每天,情况不属实,实为小区物管收取除业主外进出小区的其他人员交通工具的停放服务费。当然物管公司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不尽职的地方,我们也给物管公司指出:在今后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加强沟通联系,作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谢谢您的留言!
201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