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半边街还有一户拆迁遗留问题请市长解决

强烈请求解决拆迁十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报告
尊敬的市长:
本人陈耀文、陈斌、陈鲜系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花山办事处观化五组居民。我们多次向娄星区信访局和娄底市信访局和花山办事处及娄底市城建投公司反映在2003年支持城市建设马路扩建项目中,我家带头拆迁,我家房屋被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拆除,安置补偿一直不合理的情况。我家房屋底层面积186.96平米,是二层砖木结构,共计面积255平米,另有杂房和果园。
一、 安置补偿严重不合理。我家是纯女户且有三个户,大女儿(29岁)当时在外地考研备考中,小女儿(22岁)在读大四,属大学毕业生。但当时只给我家按一户来安置,只安置了71平米基地。我家一直未在安置协议上签字。
二、 性别歧视。国家一直提倡男女平等,在当时的拆迁户中是男孩的到了年龄的都已安置,唯独我家是两个女儿就受到了严重的性别歧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是要照顾纯女户,有些地方还发了纯女户的优惠证,让纯女户享受更多的优惠,我家不但没享受到优惠,还受到了严重不公平的待遇!
三、 政府部门不作为。花山办事处于2014年12月24日组织各部门领导和我家召开了座谈会。说要与主要责任单位娄底市城建投公司反映我家的合理诉求,去沟通协商处理我家的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我家也经常去找花山办事处和娄底市城建投公司的领导们要求给我们解决落实问题,可是过去了三个多月,还是没有音讯。
我们的请求:
再次肯请领导为老百姓当家作主,以人为本,构筑和谐社会。目前两个女儿都在打工,生活紧张,我家无田无土,要安居才能乐业,请求解决两个女儿的基地安置问题,让她们的长远生计有保障。 请领导们充分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按照当时娄政发[1999]37号文件,城市规划区内每个拆迁户安排建筑占地面积70平米,那么应安置210平米,现只安置了71平米,请求补足139平米基地为感!
致 礼!
报告人:陈跃文、陈斌、陈鲜
2015年4月2日
陈跃文联系电话:15173874056

陈耀文、陈斌、陈鲜:
对你户向上级部门与领导反映的信访问题我司以收悉。根据信访反映的三个问题和你户多次来我司上访提出的诉求,我司也给你户做了文字答复与口头答复。并就你户提出的诉求我司与娄星区花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对接,要求花山办事处就你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做好相关具体工作,并举行一次见面座谈会予以答复。现就你提出的问题再次给予答复:
一、安置补偿不合理。2003年娄底市人民政府针对涟滨西街改造工程发布了《关于印发娄底市涟滨街房屋拆迁退后重建和异地安置具体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当时涟滨西街所有要征迁的房屋和征迁户都是严格按此《办法》进行拆迁安置与补偿执行。信访人反映的安置补偿问题也是按此《办法》第二章第四条依法依规按程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安置与补偿已到位。补偿费用也签字认可,并领取了补偿款,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安置补偿不合理的问题。
二、性别歧视及政府部门不作为。按照当时的安置政策,是以户为单位并结合人口情况进行安置,分户的是以是否结婚为标准,不存在性别歧视问题。信访人反映的各项诉求,我司及花山办事处每次都认真予以接待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不存在你户所讲的政府部门不作为的现象。同时对你户多次上访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我司也多次做了你户的思想工作,用政策与道理对你户提出的问题也相应作了剖析,讲清了政策适用的原则与遵守法律的道理。如果你户认为当时适用法律政策有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你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合理合法的解决诉求。我司将积极支持配合。
市城建投管理办 201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