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问题

你好,我是泰安金域华府(原名华龙天泰广场)的业主,现听说开发商泰山永和地产已跑路,但是房子已在房管局备案,手里有合同,收据,我们怎么办理不动产登记?十分感谢你的帮助。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坚持“依申请登记”原则及“连续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因此,必须开发商先办理首次登记,购买户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 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