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舞蹈健身用房出租给民营教育培训机构

昨天到红谷凯旋社区办理二胎生育证明,发现社区舞蹈健身用房已经被分割成几间房,据说已经出租给民营教育培训机构作教室了。 社区舞蹈健身用房是小区配套公建,2010年以前建设的,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可是,业主还没有在社区舞蹈健身房进行过锻炼,就被擅自改变用途,挪作他用。 恳请上级部门认真彻查,恢复原有功能!
您好,根据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8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洪府厅要[2010]45号)等文件要求,江西亚洲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简称“双用房”)。社区“双用房”产权归当地人民政府所有,由社区居委会无偿使用。红谷凯旋社区用房是2013年2月25日开始装修,7月30日交付社区使用。自交付使用后红谷凯旋社区舞蹈健身房都是无偿向全体居民开放的,至今未被占用。谢谢!
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2015-09-01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