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下午3点,因老父病危。借电瓶车到医院配氧气与盐水。匆匆停在门诊口(注以前这个地方一直在停放电瓶车)。办好事情车子不见影,好言好语去问询。告知家中有急事,只说叫你满院找。找来找去不见影,只好在次去问询 还是不肯说出来。无奈拨打110,警察被这样的小事情来分身,这样的事情我不忍,事情过去十余天,医院到现在还没有回复,肯请市长求公正!!!!!! 问 : 服务行业如何来服务, 你有提示我违规,所有责任自担承。如今好多的服务行业都没有做到告知义务,是否请市长大人在会议上提提,一来告知市民,二来可以减轻保安与警察的工作量。致敬2017年 10 月 14日 夜
顾美芳女士:你(信访人姓名:顾美芳,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中北路南47号,联系电话:13676871235)来信反映“在安昌镇卫生院配氧气与盐水时所借用来的电瓶车无法找到而提出服务质疑”的信访事项,我局于2017年10月17日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区卫计局要求安昌镇卫生院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安昌镇卫生院积极主动,及时于10月18号中午于你电话沟通,为在保安工作中存在失误及联系沟通中的误会给你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希望取得你的理解和谅解。及时联系保安公司,加强保安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及服务行为的培训。同时,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车辆有序停放引导工作,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态度。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或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