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自来水公司刁难群众申请独立分户

尊敬的苏树林省长:
我们是古田县新秀片区商品房的用户,我们想古田自来水公司反映问题遭遇古田自来水公司强词夺理的无赖式地答复,只好向您求助:
我们小区的用水都是一整条楼梯的12户住户公用一个水表,十分不方便。古田自来水公司答应我们可以独立申请个人用水立户。但当我们到窗口申请时,却要求我们要一条楼梯里的12户住户一同申请,否则不予批准。这是什么理由呢?老旧小区的住户想法都不一样,要求我们要12户统一思想是多么困难的事,这难道不是人为地设置障碍吗?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只要我们属于城市中合法的住宅,就可以申请独立供水,为什么一定要12户都要独立?而且,目前古田自来水在分设水表时,只负责从总管到水表的施工,水表的安装都要用户自己再请工人铺设,所以,只有一户申请和12户同时申请没有区别,为什么不受理批准呢?
古田自来水的做法是典型的水霸作风,请求上级督促纠正,一方便群众。
第二个问题:古田自来水向申请独立水表的用户每人收取的费用是每户1688元,请问这样的成本费时怎样算出来的?请注意,我们从总管到我水表的距离不足一米!而水表一台的成本费用也只有200多元。那么,物价局凭什么批准他们收这么多呢?
我们的问题在宁德市12345行政服务平台投诉后,古田自来水公司竟然是这样回复我们: 1、对于户表改造,要求公用1个总表的用户一起进行户表改造,其主要原因是:会发生水表总表用水量与各分户表累加的用水量不一致的现象。自来水公司的水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安装使用前都有进行首次检定,到期周检的规定。由于分表是由单位、开发商或用水户自行购买安装,没有经过计量检定就安装使用,水表精密度及准确性无法保证,造成水表总表用水量与各分户表累加的用水量严重不符。如果公用水表的住户没有一同申请,剩余用户分摊的用水量就越多,引起用水户与水司矛盾就越大。
2、自来水公司每户向申请独立水表的用户收取的费用是经现场勘察后,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福建省安装定额、标准图集进行工程预算来收取安装费用。
我们对古田自来水公司的做法和答复强烈不满。古田自来水公司如此强迫百姓的做法实属强奸民意,罔顾民生,是典型的水霸作风。
我们对古田自来水公司的回答提出了反驳意见,呈请书记大人阅示是否有理:一、我们申请分户的政策依据是《城市供水条例》,而古田自来水公司拒绝我们的要求有政策依据吗? 没有!是古田自来水公司的“土政策”:而且理由是“会发生水表总表用水量与各分户表累加的用水量不一致的现象。”这也就是说不打自招地在说:自来水公司的数据受不了群众的监督,存在着猫腻,所以要强迫几户人家合并在一起容易蒙混过关。
二、古田自来水公司所说:“如果公用水表的住户没有一同申请,剩余用户分摊的用水量就越多,引起用水户与水司矛盾就越大。”完全是强词夺理。科学常理,水表产生一定的损耗是有比例的,总量多了,也许损耗量大,总量少了,损耗自然也少。难道自来水公司是在每户上硬性地增加多少吨,这样出现了被撤出几户,就要剩下的用水户继续承担你们硬性增加的部分吗?
三、转嫁矛盾,罔顾民生。古田自来水公司说:“如果公用水表的住户没有一同申请,剩余用户分摊的用水量就越多,引起用水户与水司矛盾就越大。”古田自来水公司与群众的矛盾是什么?是自来水公司罔顾广大百姓的呼声,漠视百姓的要求,不明不白的计量和恶劣的服务态度!请广大的领导试想一下:作为老旧社区各家各户的情况都不一样,需求也不一样,自来水公司为了避免“引起用水户与水司矛盾就越大”,就把矛盾转嫁到用水户身上来,让用水户之间的“矛盾就越来越大”,这难道是一个负责人的民生企业的做法吗?
最主要的是:用水户的要求是有《城市供水条例》支持的,而自来水公司是为了自身的私利,完全散失了一个民生企业的职责,自己制定的“土政策”来强奸民意,完全是水霸作风!
在此,我们要求尤书记在百忙之中督促古田县自来水公司立即纠正用自己制定的“土政策”来强奸民意作出违反《城市供水条例》的事来,还百姓一个自由选择权,允许百姓可以即可以集体申请分户,也可以个别人单独申请立户。
吴柳明网友:
一、为什么一定要12户住户一同申请立户问题
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执行是用户自愿申请、整体改造的原则。由于供水系统是一个整体,在进行户表改造时,若有部分用户不同意,原有供水管道不能完全拆除,只能在已完成户表改造的用户分户水表拆除后的三通处用管堵封堵。这样将会使原有的老旧水管仍在超期服役,易造成水质二次污染;二是楼栋(单元)原总表后供水立管道仍存在于已完成户表改造的用户家中,不便于供水维护和抢修;三是还容易出现部分已进行户表改造的用户私自开启管堵现象。
另外,总表与分表计量有误差导致内部居民分摊水费现象十分普遍,容易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甚至引起纠纷,不仅影响邻里团结,同时也影响了正常用水,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
对于户表改造,各地水司均有相关要求,比如: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是要求整栋楼梯总表用户均同意改造,才予以办理户表改造。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对住宅产权人个别不同意,意见不统一的用户暂时不受理“一户一表”改造。
目前,我司要求12户住户一同申请立户,才能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二、关于申请独立水表收费问题
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是指每一户为一个独立计量交费的用水单元,在户外安装一套立户注册水表,供城市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按户计量收费。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的。所收取费用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12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等相关计价规范,并按照《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宁德市建设工程信息》每月发布的古田信息价结合市场价格编制工程预算后确定。
对于网友提出的“即可以集体申请分户,也可以个别人单独申请立户”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我们真诚希望网友能与我司直接沟通联系(联系电话0593-3882045),我们将与网友配合,与其他不同意进行户表改造的用户沟通、交流、协商,最终解决该12户公用水表,申请独立水表分户的问题。对于我们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希望能得到网友的谅解。(自来水公司于 2015-8-5 10: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