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浦镇四峰村小江村东山红红心猕猴桃观光园违章建筑

上浦镇四峰村小江村东山红红心猕猴桃观光园内建造违章建筑,而且是在村民的一等良田上建造,规模触目惊心,上级有关部门严重失职监管不到位,这边村民的合法建筑乱拆,那边良田上建造违章建筑不管不顾,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你于2017年4月27日向上虞区信访局反映四峰村小江村东山红心猕猴桃观光园内建造违章建筑,而且是在一等良田上建造,规模触目惊心,上级有关部门严重失职监管不到位一事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经调查东山红心猕猴桃观光园位于上浦镇四峰村小江自然村,该地块属蒋伟芬承包。蒋伟芬于2015年10月20日与四峰村经济合作社签订流转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面积100.523亩,承包期限为13年。蒋伟芬于2017年1月4日因种植水果保鲜储藏需要,要求在承包土地上建造管理用房及冷库房,经四峰村三委会讨论同意,报镇政府联审联批通过后经上浦镇城建办选址,经上虞区农林渔牧局审核,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审批同意(虞土资农使上[2017]02号用地批复),同意使用四峰村土地面积330平方米用来建造管理用房及冷库,该项目现正在施工中,经现场核实占地面积未超批准面积,耕作层也按要求进行了保护。该项目手续齐全,程序到位,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乡镇对地块做好巡查和监管。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0575—82509339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201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