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建新东大桥,占用我村土地,政府已拔付给村委会土地款,现就其土地款的分发有如下问题: 我的情况:我母亲是土尾村人,育三子,现都居住在土尾村,2012年我生育一子,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现我家户口本成员是:我母亲,我和我儿子,还有我弟,我妹一共是5人。 村里的说法是本村户口,男性户主,其户下所以有子女都有土地款,但本村户口,女性户主(熟指外嫁女,可是我妈虽然是嫁人,可是我们一家从小一直居住在本村),其户下只给一母一子,其他子女不算,因此我家就给两人,国家对此是有相关规定应均等享受,可是在村里却按男、女分等级。另一个我已办理独生子女证,国家和省里都有政策规定,应增加一人的份额,可是村里却无视国家政策。请问这事谁管呢?
尊敬的网友:
您通过网络问政系统投诉新埠岛土尾村村民耕地补偿款分配存在争议的问题我区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土尾村耕地补偿款的分配由土尾村村民小组负责实施。土尾村村民小组为村民自治组织,对分配方案的制定、公布、实施为集体行为,且分配方案已张榜公布,并获得全村大多数村民的认可。因新埠岛城市化进程等各种原因,土尾社区内分别有城镇户口及农业户口,由于所反映的问题,未明确您的户口类别(城镇户口或农业户口),并对土尾村土地款分配问题的描述不够清晰,建议由具体的诉求人向村民小组反映,了解如何分配此征地款名额,共同协商解决为妥。对留言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我们将督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感谢您对美兰区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并给予监督。
【美兰区政府办】 2013-08-19 1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