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家房子位于桐乡乌镇民合乡下,老房子是我父辈三兄弟一起于70-80年代造的老房子(联排房),房子分为前(平房大门间+小天井)中(平房灶台吃饭间)这两部分为70年代建造,后(80年代造的砖混二层楼房),及最后面家禽养殖一小间也建在一起,总进深约25米,开间平均4米吧,单户100平方大概,我父亲为三兄弟老二,属于这大联排房子中间一条。整个房子前中部分中间隔墙为老式泥墙,木大梁通惯,上斜瓦屋面,后楼房也共用内墙,我家嵌在中间(一开间:一楼一底)。 父辈中大叔一家于90年代末另购新商品房搬走了,老房子一直空置。 父辈中小叔一家也于10几年前在村里小集镇上新建房屋后搬走,老房子也一直空置(当时建新房老房子没有拆,据村里说是把老房子抵给了我大叔名下)。我家老房子中间前中后等部分也空置好几年了,父亲经常外出务工,老家基本不吃饭,难得回一次,由于父亲快60了,一个人住老房子不安全,且我本人也30几岁几了,二胎也快2岁了,但目前两个小孩一直跟着我在外面住在我老婆家里,我工作在本市平湖这边,但户口都没迁,所以小孩跟我户口在老家乌镇民合,户口和教育挂钩(上学后乡下没像样的地方住了),目前商品房价格也有目共睹,所以有这个农村户口想着批块地基建新房。目前我家申请盖新房,也向村里规划的新农村地块报审了,按村里规定所谓的新房规划配套费4万元也上交了村里相关银行账户。问题来了?现在镇里及村里组织人员看房后,我们也反映给部分领导相关情况,后来镇里和村里协商,给出两个方案,第一方案等于没说一样,拆自己家的房屋面积;第二方案,拆掉除后面二层楼房一排以外的所有面积(把边上两家的前中部分全部拆掉,后面家禽小间可以忽略不计)。 这两个方案可行性都不行: 第一方案,中间套前后联排房拆不掉,三家整个房子前中后部分通梁条,通瓦屋面,前中泥隔墙, 二层砖混楼房为预制板,空斗墙。中间一拆两边都要倒塌。就算能拆,前后加起来进深25米,难道我家拆了,在帮两边前中部分泥隔墙 打砖基础,砌筑外墙并粉刷,在修屋面,后面楼房还要两边做外墙并防水,楼板加固吗?算算什么代价,我到底是拆房子还是造房子呢? 第二方案,拆掉除二层楼房以外的所有面积,这个方案本来我父亲也找他两个兄弟商量过(预想就前排横着拆,拆到够约100平方面积了就够了),但不是预计上面镇里村里给出拆这么多面积的说法(这种拆法相当于拆了三户人家总和的2/3都拆了),因为牵扯到以后万一有拆迁的话,所以我大叔不同意(他是外面买商品房的,老宅基不变的)。 我们也知道换着拆不合情理,不符合国家规定。但一个拆旧建新规定,实施起来能一刀切吗?还是希望能有个合理的方案出来。可镇里村里就这么强硬,二选一,说什么你可以不建新房,后面有的是人排队等着,要建你就自己拆这类的话,你叫我们怎么做?一方案是大笔费用(村里又没有拆房补贴,也不负责拆老房子),二方案的商量不通。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途径。我父亲向村里再去反映情况,我也经多方了解,当地事情当地政策。网上信息量多,我也搜了不少,像把我家的老宅基位置划掉,地上建筑物归村里,我们家搬空物品不住人。或者干脆点大门拿砖封堵了;或签保证书以后能拆了一并处理;反正如果是独门独户就我一家,早就推倒了。也犯不着伤脑筋了。 希望看到的领导能了解一下情况吧。为民着想!
朱忠,你好!你向桐乡市领导信箱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核实你是乌镇民合村人,你申请农户建房根据桐乡市政府73号令,农村居民建房属于拆旧建新的,地上建筑物应当先行拆除,因此现在要求你建房前拆除旧房,但你要求与别人调拆,这不符合建新必须拆旧的规定,故相关部门拒绝你调拆的要求。
桐乡市乌镇镇人民政府 2017/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