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新罗区本地女子出嫁,女方的计生关系是否强制要求一定要转移到外省男方的户籍所在地

龙岩新罗区本地女子出嫁,在户口并未迁出的情况下,女方的计生关系是否强制要求一定要转移到外省男方的户籍所在地?
还是说计生关系可以由本人决定是否转移出户籍所在地?现在看来计生问题在全国并未有统一的政策,各个地方的操作程序完全不同(至少目前为止,男方与女方两地的计生办操作程序完全不统一,造成群众办证难的大问题),虽然新罗区计生办说户口与计生关系两者互不影响,但男方户籍所在地就以女方户口没有迁入为由,在办证问题上诸多为难,如果这样的话,龙岩新罗区本地女子是否可以要求不把计生关系转移,继续保留在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呢?请给予解答。(男方女方长期居住在新罗区)
你好:
1.计生管理规定:婚嫁的育妇由男方所在地管理。若男女双方未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居住,在其他地方也未购房居住,那么不管是居住在第三地还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均按流动人口管理。
2.办理生育服务证规定:《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一点 生育服务证的申请:(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生育前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携带育龄夫妻近期免冠两寸照片,向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证。第二点 生育服务证的发放:(一)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的,可以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提出办证申请,首先接到办证申请的户籍所在地应当负责发放。夫妻一方户籍在本省,另一方在外省的,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出具婚育证明的,可以在我省发证。
(不明事宜可来电垂询:新罗区计生局3296810、3296833,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新罗区卫计局于 2014-5-28 17: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