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巨化集团及下属工程公司“5.19”事故发生后选择藐视法规并拖欠工人工资及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尊敬的领导:您好!我父亲叫彭水田、叔叔叫彭水祥。今年2月份2人被衢州巨化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分配到巨化集团氟化厂做油漆工。但于5月19日两人在巨化集团氟化厂三车间工作时不幸毒气中毒,自我救护前往医院救治,其中我父亲彭水田立即被送进衢化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彭水祥被送进住院部解毒救治)。当时我父亲肺部水肿严重,呼吸困难,情况危急,眼睛也肿得看不见。叔叔也是肺部有水肿,眼睛也肿的看不见。经过衢化医院45天的救治,病情得到了控制,在这治疗期间,有三次因对方单位未及时缴费造成欠费停药,也是经过我们子女多次讨要,才得以解决。本年7月3日出院检查时我父亲肺部仍然留下本次事故造成的多处肺部结节,同时对我父亲今后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不能干体力活和剧烈运动,人也不能感冒发烧,一旦有感冒发烧就有可能出现并发症,如果处置不当极易产生肺部重症。出院后我们两位受伤工人后续治疗费用,均由本人及家属垫付,巨化集团工程公司相关人员从未出面,导致本次事件至今未妥善解决。到市劳动局、省劳动局等相关单位投诉该事件得到答复,让我们自己和巨化集团以及下属工程公司协商解决,巨化集团公司答复说当时是眼睛的问题进了医院,而事实情况是当时我们损伤是肺部水肿并有出水,呼吸困难(有当时的CT片为证),并且因此进入重症监护室,而且现在出院检查时我方受害者肺部仍然留下本次事故造成的多处肺部结节(由三家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CT片为证),同时对受害者今后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不能干体力活和剧烈运动,人也不能感冒发烧,一旦有感冒发烧现象就有可能出现并发症,如果处置不当极易产生肺部重症。而对于伤者未要求就医,是不确实际的,而是巨化集团根本不重视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家属送伤员到医院,进入重症监护室后打电话给他们,对方人员不于理会而且态度很强硬,扬言说“你们要报案你们去报好了”,无奈之下我们报了市安检局和派出所,后来他们才来人到医院处理事故,答应付医药费,事后只付部分住院费用,文中提到2500元的费用,其实我们自付远远多于这个费用。出院时,我们多次给巨化集团相关人员打电话要求来解决事情,没有一个人肯出面,而且关于赔偿事情,就如同发通知一样,给我们一张协议书,其中第二条:甲方除了承担医药费外,一次性支付乙,丙(两位受害者)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一万五千元(已包括我们后续的治疗费用),其中7月18日回医院复查,伤者病情又有复发,我们到现在为止后续的治疗费用远远不止这些,敢问各位领导,这样的赔偿合理、公平吗?如果你们作为家属能同意吗?现在我们跟他们讨要工资都不付,赔偿的事就更加艰难了,他们说“就是这个标准,你要就要,不要拉倒”态度极其恶劣,根本没有坐下来协商的机会。现在已是10月份了,十九大都要召开了,原来回复说7月底会把(2月到5月份)三个月的工资结给我们的,可是我们中间打了很多很多个电话,他们态度恶劣,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没有个时间,工资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结给我们,受伤事件的处理就更加没人理睬,现在我们想找他,除了电话,想进他们的大门也是不会给你进的。尊敬的领导,我们受伤的家属只想讨要一个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也相信我们政府在习大大的英明领导下一定会为老百姓做主“办实事、办好事”!期待能早日收到回复。谢谢!
一、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应先申请你父亲二人的职业病鉴定,经鉴定为职业病的再向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经鉴定为工伤且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费用。二、你反映的欠薪问题,我局已转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调查处理。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